索引號 | 002482285/2022-01528 | 發布機構 | 省水利廳 | |
公開方式 | 主動公開 | 公開范圍 | 面向全社會 | |
文 號 | 浙水建〔2022〕5號 | 有 效 性 | 有效 | |
各市、縣(市、區)水利(水電、水務)局,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,強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,促進水利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發展,我廳制定了《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指引(2022年)》(以下簡稱《評價指引》),現予以發布,請遵照執行。相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利建設活動(含招投標活動)和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活動的所有施工、監理、設計、咨詢、檢測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,均遵循《評價指引》實行信用動態評價和監管。
二、“透明工程”是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行業管理統一平臺(網址https://jsgl.zjdyit.com),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建立、信息維護、公開公示、信用修復、信用復議等工作,均在該平臺上開展。
三、自《評價指引》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,市場主體可在“透明工程”上注冊登錄,完成信用檔案建立和信用信息備案、公示和維護等,有關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按照《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浙水建〔2020〕7號)執行。
四、《評價指引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,同時在“透明工程”上公布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結果。
五、各地可根據《評價指引》,結合本地實際情況,制定本地區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指引。
六、《評價指引》實行動態管理,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業績、獎項等信用信息申報的完整性和準確性。在信用評價和管理工作中如有疑問或意見建議,可及時向我廳反映。
聯系人:趙 昕(省水利廳),0571-87886167
劉澤岸(技術支持),0571-86821753
附件:《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指引(2022年)》.pdf
浙江省水利廳
2022年5月30日
政策解讀鏈接地址:【圖解】《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指引(2022年)》